山东青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贸易公司办理手续

 发表于 2023年12月04日  浏览:

法律概述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办法》,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而言即《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列明或经鉴定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品。 新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领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方可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进口。

 
登记范围与内容

(一)登记范围

1、登记的危险化学品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经营企业、使用企业(使用许可)、化工企业(不发使用许可)、医药企业、其他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进口或者经营《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的危险化学品。

2、登记单位范围:

陕西省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经营企业、使用企业(使用许可)、化工企业(不发使用许可)、医药企业、其他企业。新建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口企业应当在***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发证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发放登记证。其他类型企业只涉及网上信息登记。

(二)登记内容

1、分类和标签信息;

2、物理、化学性质;

3、主要用途;

4、危险特性;

5、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

6、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法规体系

中国危险化学品法规体系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标以及危化品目录。 中国危险化学品法规应对包括GHS国标下的合规分类、标签以及SDS的编写、登记办法下的危化品合规登记以及应急电话、安全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不同类型应对模式如下: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受理范围: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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