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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发表于 2022年10月18日  浏览:

青岛西海岸新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为加大新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力度,促进新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新区“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纳入“四上”企业联网直报范围的新区工业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餐饮企业、住宿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业企业、服务业企业(除批零住餐、交通运输以外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服务业)。

二、奖励内容

(一)新增“四上”企业奖励

当年实现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30万元;施工总承包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和专业承包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纳统建筑业企业奖励20万元;其他“四上”企业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新经

济发展促进中心)

(二)“四上”企业提质增效奖励

当年完成产值(或主营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且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区级实得财力增长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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